作者\田沁禾
每個女生都希望有一份無暇的愛情,是某個年紀該有的想像。過了某個階段,愛情成了可有可無的一部份,這樣也很好。
我,曾像林黛玉般為愛而生,過了三十歲,開始認同張愛玲在『半生緣』寫的:「也許愛不是熱情,不過是歲月,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。」很真實。
我開始消滅內心對愛的光燦,生活裡沒有對愛情的細節,概括全部都是責任、習慣、過日子。
已經「變質」的東西,丟掉就好
前些日子,聽到女子談論著『嫁給愛情』,我產生了被愛情浸泡過後,有些發酸的自我調侃。我說:「自從婚嫁不再是媒妁之言,是自由戀愛走進婚姻,很多女人都是嫁給愛情。可是,沒有人知道嫁給愛情之後,有哪些問題、哪些衝突、哪些習以為常、哪些生活刺激會讓愛情變成監禁,變成非喜劇非浪漫劇,成了善變的共室關係。」
認為,婚姻不幸福的人才會有這樣深刻的感言,我不全然否認,但是,我還是得澄清、狡辯,婚姻裡的愛情即使死亡了,並不代表沒有擁有過甜蜜、幸福的時光,後來,就是變了,變了,就像冰箱裡的鮮奶過了保存期限就變質,不能喝了就丟掉,婚姻裡的愛情亦是如此,丟掉就好。
過了四十歲之後,緩緩地領會自己浪費過多的時間在弔念失去的愛情,有點蠢,然而,人生要蠢過幾回才會趨近成熟、理解、看透。
就算沒有愛情,也要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
在大聲喧嚷著「看透」時,讓我一次兩次三次地被測試探究是否真的學會看透,或只是自我欺騙的瀟灑說辭?!
直到我重新認識自己,才漸漸看清楚,所謂的美好愛情,必須建立在自我認同、自我價值的厚實基礎上,我才能真正不去期待別人給予的愛,否則不管誰給多少愛,心還是會匱乏地要求更多安全感。
真正懂得愛自己,不是滿足所有物質的享受或過度強調自我,是不管有沒有愛情,仍保有自我與付出的平衡,不討好也樂於付出。
珍惜自己的獨特,保有自己經濟獨立的能力,誰說女人一定要有愛情或婚姻才行?喜歡自己的樣子,最耀眼!
作者簡介:田沁禾
藥學畢,卻無法戒了寫作的癮,它是生活裡最溫柔的撫慰,也是人生裡最簡單的沉澱。來自六年級,有自己戲劇化的故事,內心住著一個單純、浪漫的小女孩,所以,再辛苦的時候,都還相信著幸福的存在。